財務報告的公正性
集團需要真實、可靠的財務資訊,以確保管理品質以及股東、夥伴及供應商的信心。
價值觀
“公司支持與股東群體和金融群體代表舉行公開、定期、準確和誠實的溝通。要做到尊重事實,不僅需要客觀和理智的誠實,更要摒棄刻板印象與先入為主的觀點。這意味著要有勇氣承認問題的存在以及它所帶來現實影響——即使解決起來並不容易。"
【米其林績效憲章】 (2002), 實現我們價值觀,履行我們的責任。
指導原則
各實體單位應當根據相關法規和內部程序,真實地、忠誠地在帳簿上記錄集團的業務和交易情況。
尊重事實,這意味著除了觀點和偏見,更要保持客觀和坦誠。
任何財務造假的企圖都被視為違規,將被依法制裁。
允許的行為:我必須
- 對於那些可能影響財務資訊的內容,立即進行完整、真實的報告。
- 所有登載項目都有證據支持。確保財務會計資訊的可靠性。
- 遵守內部控制規章制度。
- 如果發現違反財務報告公正原則的情況,必須主動呈報。
禁止行為:我不得
- 不得簽字批准任何不準確或不反映真實情況的文件。
- 如果我意識到有資產或債務沒有被記錄到集團的資產負債表,我不得對此置之不理,而應當糾正會計記錄或者提醒注意。
實際案例1
您是預算負責人。在年底時,您注意到自己可能有超出預算的風險。您該如何應對?
您不得為遵守自己的預算承諾,而試圖與供應商約定延期到明年開立發票。會計記錄與實際收到商品或服務的行為相關聯,而不是與收到發票的行為相關聯。
實際案例2
您檢查您的經理提供的銷售報告,發現了幾處錯誤。您猶豫是否與您的經理講這件事,這是否是正確的態度?
不是正確的態度。您不要害怕讓您的經理知道。相反地,您要預防再出現不準確資訊,以此保障集團的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