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报告的公正性
集团公司需要真实、可靠的财务信息,以确保管理质量以及股东、伙伴及供应商的信心。
价值观
“公司支持与股东群体和金融群体代表举行公开、定期、准确和诚实的沟通……要做到尊重事实,不仅要有观点和预设,更要有客观和坦诚。这意味着要有勇气承认问题的存在以及它所带来现实影响——即使解决起来并不容易。"
《米其林绩效与责任宪章》(2002):践行我们的价值观,履行我们的责任。
指导原则
各实体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和内部程序,真实地、忠诚地在账簿上记录集团公司的业务和交易情况。
尊重事实,这意味着除了观点和偏见,更要保持客观和坦诚。
任何财务造假的企图都被视为违规,将被依法制裁。
允许的行为:我必须
- 对于那些可能影响财务信息的内容,立即进行完整、真实的报告。
- 所有条目都有证据支持。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。
- 遵守内部控制规章制度。
- 如果发现违反财务报告公正原则的情况,必须主动上报。
禁止行为:我不得
- 不得签字批准任何不准确或不反映真实情况的文件。
- 如果我意识到有资产或债务没有被记录到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表,我不得对此置之不理,而应当纠正会计记录或者提醒注意。
实际案例1
您是预算负责人。在年底时,您注意到自己可能有超出预算的风险。您该如何应对?
您不得为遵守自己的预算承诺,而试图与供应商约定延期到明年开票。会计记录与实际收到商品或服务的行为相关联,而不是与收到发票的行为相关联。
实际案例2
- 您检查您的经理编制的销售报告,发现了几处错误。您犹豫是否与您的经理讲这件事,这是否是正确的态度?
- 不是正确的态度。您不要害怕让您的经理知道。相反地,您要预防再出现不准确信息,以此服务集团公司的利益。